全国政协委员 范树奎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规划建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打造高教职教继教高质量发展的新基础设施。共同体建设受到产学研各方面的普遍欢迎和深度响应,同时在建设运营中也出现一些需要配套解决的问题:
一是缺少促进院校服务产业发展、提升企业技术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激励政策;缺乏促进企业开展教学评价、人才培养成果评价的制度性途径。二是缺乏促进共同体共建技术创新中心、协同创新平台以及通过重点实验室推动科教融汇并有效实施将科研产业创新转换为体系化人才培养的指导方案和制度性路径。三是缺乏促进共同体参与职业本、硕、博的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以达到人才供给与需求平衡的机制。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深化共同体内涵功能建设,进一步增强头部企业的参与度、话语权,引导企业主动参与教育治理。优先扶持以龙头、“链主”企业发展为核心的机制、载体、要素协同创新,对共同体内核心企业在相关领域的产业创新试点、政策优惠给予优先考虑;将企业贡献与成果进行指标量化,纳入国家相应领域行业的评优评先体系或相应试点项目的准入优先条件;共同体可以对国家产业、教育相关的政策提供建议,可以推选共同体内优秀成员、成果等参与国家项目评选;支持共同体龙头、“链主”企业承办国家级大赛、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国家级产教融合基地。在国家职业教育部际协调机制层面推进落实共同体建设,促进产业链和教育链创新发展。
二是完善科教融汇机制。激发校企联合开展科研的积极性,在现有国家级、省部级的课题体系内,为产教融合共同体开设申报渠道,单设指标或设立新项目;提升教师科研成果教学转化能力,在教师能力大赛、职教教师赛等赛项中增加科教融汇相关内容,企校研联合建设师资培训基地,开展科教融汇实践培训;出台校企科研投入、企校研科研设施资源共享、科研成果市场化应用等具体管理办法与指导意见。
三是将产业学院、生产型实践基地、技术创新中心等作为共同体的基础工程。激活龙头、“链主”企业统筹和牵引作用,利用国家级项目牵引资源汇集,推动产业学院、实践基地、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建设,组织企业等各方面遴选优秀范例在职教周中进行推广;在推进课程资源、实训条件、师资队伍建设中,提高企业评价的参与度,重点关注服务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科研成果应用;优先考虑共同体牵头企业成为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赛事的技术支持企业。
四是健全多层次人才培养的保障机制。支持校企联合申报和建设职业教育硕士点,设立企业博士流动站。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专业硕士、专业博士学位评定工作;增加多类型专升本通道和人才培养指标数量;优化技能人才认证评定机制。对共同体牵头企业,优先给予人社部第三方培训评价组织资质认证;探索校企合作岗位互相认证机制,嵌入单位职称评定资格制度,企业人员和高校教师通过企业顶岗实践累计学时等方式交叉认证,并入选行业技能拔尖人才库。
(来源:《中国教育报》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