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学报编辑部)

教育部办公厅转发《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金融+财政+土地+信用”产教融合10条激励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23-04-07 浏览次数:

职成厅函〔2023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地方“制定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20231月山东省印发通知,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细化“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产教融合激励政策,有效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金融+财政+土地+信用”产教融合10条激励措施的通知》(鲁教职字〔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23327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金融+财政+土地+信用”产教融合10条激励措施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202347日)